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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,横跨国际法和国内法两大法律体系,涵盖公法和私法两种调整规范。它既注目发达国家,也关注发展中国家;既追求利益,也关注价值;既有自由开放,也有安全限制。
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,既是公主体,也是私主体,既是立法者也是守法者,既是规制者也是被规制者,既是政府也是人民,既活动于国内领域也活动于国际领域,既承担责任又可责任豁免,既维护自身利益又促进国际利益,既有竞争又有合作,既签署约束自身的条约也签署约束一般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条约,既讲利益又讲道德,既解决眼前问题又关注长远发展……体现在法律规则上,既有义务规则又有例外规则,合法性与正当性相互博弈。这种“既是……又是……”的思维,是我们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研究应当具备的。
作为国际经济法总论,本书提供了一个能够贯穿国际经济法整个内容的坐标与指南,让国际经济法的各个具体部分都能从总论中得到解释,实现总论与具体分论内容的相互衔接和支撑,从国际、国内、公法、私法诸多视角更全面地深入地看待问题。
国际经济法是横跨国际法和国内法两大法律体系、涵盖公法和私法两种调整规范、研究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法律规范,它涉及形形色色的主体,这些主体有各自的价值偏好、相互关系。本书“看到”了这些主体和他们之间活动的基本规律,作为一种宏观的概述,本书的内容适合于国际经济法及其任何一门具体课程(国际贸易法、国际投资法、国际货币金融法、国际税法)。 具体而言,本书内容包括国际经济关系、国际经济法及其主体,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观、经济主权与规制权,国际经济关系的竞争、合作与发展,国际经贸规则中的待遇、义务与例外,国际经贸争端的解决等。总体而言,本书认真分析了新形势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、国际经济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作用,试图提供一个能够贯穿国际经济法整个内容的坐标与指南,让国际经济法的各个具体部分都能从总论中得到解释,实现总论与具体分论内容的相互衔接和支撑。
韩立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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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立余,法学博士,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。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研究。出版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in Contemporary World、《世贸规则与产业保护》《世界贸易组织法》《经营者集中救济》《既往不咎-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》《美国外贸法》《GATT/WTO案例及评析》(系列)等著作。《既往不咎-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》荣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。曾以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哈佛大学、乔治城大学、艾奥瓦大学、丹麦哥本哈根大学、世界贸易组织、国际统一私法学会等从事研究工作。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、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副会长。曾兼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。入选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成员(2010年迄今)。